2025年5月29日至6月29日,我局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就关于《韶关市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意见的公告,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映意见。截止征求意见结束,我局未收到公众反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