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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积极做好韶关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7 15:14: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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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公园管理中心,市园林协会,各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简称《园林企业信用评价》)要求,现将诚信等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韶关市行政区域内的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11月15日前递交纸质版申请资料(包括光盘或U盘)到韶关市风景园林协会办公室(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大桥旁),同时将申请资料的可编辑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268359616@qq.com。协会将在11月30前完成诚信登记初步核查工作,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提交至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建管理局)。市住建管理局根据企业动态分值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在市住建管理局官网公布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2022年首次公示时间为12中旬。

       自2023年起,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公示时间为偶数月份中旬,奇数月份为申报月,请申报单位于奇数月份15日前提交资料。

       三、申报要求

       园林绿化企业在信用管理评价的申报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确保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信息不真实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并经查实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申报要求、申报资料等表格,请按《关于印发<韶关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编号:韶市建字〔2022〕171号执行,申报企业可在市住建管理局官网(网址:hppts:zgj.sg.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公园管理中心、市园林绿化与生态景观协会通知各自辖区园林绿化企业、会员单位,并做好宣传、答疑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请评价。

(联系人:韶关市住建管理局,联系电话:8522423;联系人:韶关市风景园林协会,联系电话:8890189)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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