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3202007150101号)
的公告

时间:2022-09-30 09:46: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广东岭南先创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甲类车间一/三、甲类车库、丙类车间、动力车间),位于韶关市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甘棠片44号地块,于2020年7月15日在我局授权单位(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3202007150101号),现该项目已中止施工一年多,且竣工时间严重超期,至今未能竣工验收。因原施工许可证已过有效期,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现建设单位申请注销原施工许可(440203202007150101号)并按规定重新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予以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3202007150101号)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罗秀萍)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9月 3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