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本单位是一个科级单位,没有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包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政策法规,做好市区新建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发及推广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参与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认定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本办共有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8人,离退休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国家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城市的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省建设厅下发2018年全市绿色建筑建设任务;完成在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完成国家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完成省建设厅下达的2018年全市绿色建筑建设任务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完成省散办下达的2018年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1.51万元,比上年增41.58万元,增幅13.8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工作内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1.5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41.51万元,比上年增41.58万元,增幅13.8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工作内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1.5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9.5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6.70%,比上年增31.58万元,增幅24.69%,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38万元,比上年增14.82万元,增幅17.12%;经用经费支出29.86万元,比上年增3.77万元,增幅14.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7万元,比上年增2.99万元,增幅11.83%。
(二)项目支出预算1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3.3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10万元,增长5.81%,原因是其中一个项目增加了对企业混凝土质量的检测。其中:001项目2018年节能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散装水泥三禁与建筑节能检查、加强混凝土企业质量抽检58万元,其中用于举办散装水泥宣传周、建筑节能宣传周及普法宣传活动;课题研究、制定本地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指南、配套图集等相关标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节能标准及绿色能源应用等宣传培训;市、县企业操作人员培训费、系统软件维护;太阳能、新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应用研究培训;信息平台安装及采购设备;对工地和相关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日常检查及抽查;接受全省“三禁”和企业登记备案工作检查;接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组织两次全市“三禁”和企业登记备案工作检查;组织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检查,该项目拨款38万元,与上年持平。另计划投入20万元,加强混凝土企业质量抽检,此项是2018年新增项目。002项目2018年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检测费34万元,用于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及公示,办公服务用品及耗材,聘请专业人员,以及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每季度抽检,该项目拨款与上年持平;003项目2018年支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90万元,1、对获得国家一星(含一星)或广东省一星A(含一星A)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奖励,2、对列入韶关市低碳绿色住区的示范项目,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奖励,3、对市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对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节能改造总投资额的10%对项目业主或投资单位予以奖励。5、对预制构件住宅产业化发展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该项目与上年减少1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86万元,比上年增3.77万元,增幅14.45%,原因是工作需要,业务量增大。其中办公2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08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5.78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4%,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8万元,减12.12%,其中:货物类采购5.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固定资产总额62.33万元、分布构成种类车辆1台汽车金额:27.15万元;通用设备有办公用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等,金额26.4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一批,金额8.7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节能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散装水泥三禁与建筑节能检查和对企业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检测费;支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等三大项工作,实施三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