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财政预决算

2016年度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9:25:59 来源:市照明中心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共设九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维护管理股、施工管理股、浈江小岛管理所、武江管理所(一)、浈江东河管理所、城市景观管理所、武江管理所(二)、材料设备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路灯安装和维护的管理和规划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档案等工作维护管理股和施工管理股负责路灯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的规划和监管。材料设备股负责路灯养护、路灯安装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浈江小岛管理所、武江管理所(一)、浈江东河管理所、城市景观管理所、武江管理所(二)则负责各辖区内城市道路照明的养护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共有98人,编制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25人,合同制工人4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主要负责编制城市照明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路灯、景观灯照明以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管养等工作,负责全市城区4万余盏路灯照明养护工作,保障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按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CJJ 45-2006)行业标准达到98%以上。二、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427.02万元,比上年增3441.81万元,增幅173.37%,主要原因2016年增加六项项目支出,包括(新增路灯、路灯改造、节日灯饰、创文巩卫设施维护、景观亮化提质工程、高空作业车购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7.02万元,基金预算拨款227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247.02万元,比上年增3441.81万元,增幅173.37%,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六项项目支出,包括(新增路灯、路灯改造、节日灯饰、创文巩卫设施维护、景观亮化提质工程、高空作业车购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977.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7.02万元;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2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390.9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2%,比上年增55.78万元,增幅16.64%,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增加24.8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1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036.0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8%,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3366.03万元增长205.21%,原因是2016年增加六项目支出。其中:1、路灯改造项目416.03万元要用于部分路段灯杆损坏设计不规划、配电光源不达标的路灯改造。2、新增路灯项目361.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较偏远路段和小街小巷新增安装路灯工程。3、景观亮化提质工程项目2270万元,用于东河沿江路至帽峰桥路段景观灯饰安装、武江北路至五里亭大桥路段景观灯饰安装、市区环园东路景观灯饰安装。4、节日灯饰项目150万元,用于2016年春节、国庆市区部分景点悬挂灯笼和彩旗。5、创文巩卫设施维护项目19.9万元,用于油漆翻新五里亭至十里亭生锈的路灯。6、高空作业车购置50万元,用于购置维修路灯用的一台高空作业车。维护费和路灯电费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万元,比上年增13.5万元,增幅180%,原因是2016年二类事业单位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比2015年增加0.4万元。其中办公3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2.4万元、日常维修费3.2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7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2万元、电费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按上年定编公务车每台2万元的费用标准编制预算,“三公”经费其他项目没有做预算安排。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2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货物类采购50万元,工程类采购227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总额763.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08万元,通用设备664.42万元专用设备73.76万元,家具、用品装具13.86万元。2015年新增购入固定资产76.1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增加63.01万元,专用设备增加9.69万元,家具、用品增加3.4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路灯维护、路灯电费、新增路灯、路灯改造、节日灯饰、创文巩卫设施维护、高空作业车采购、韶关火车站电梯养护项工作,实施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9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