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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9:30:59 来源:市照明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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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2017年算组成单位共一个是“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是隶属韶关市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的单位,内设机构共十一个职能部包括有(1)办公室、(2)维护管理股、(3)材料机械股、(4)信息高度股、(5)信息技术股、(6)监督考评股、(7)工程管理股、(8)计划设计股、(9)景观养护所、(10)路灯养护所一班、(11)路灯养护所二班。主要职能是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路灯安装和维护的管理和规划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档案等工作维护管理股和工程管理股负责路灯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的规划和监管;信息调度股、信息技术股、监督考评股负责数字城管平台工作运行和维护工作;材料设备股负责路灯养护、路灯安装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景观养护所、路灯养护一、二班则负责各辖区内城市道路照明的养护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共有职工135人,编制核定人数50人,其中:在职编制人员42人,退休人员38人,合同制工人55人。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一、主要负责编制城市照明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路灯、景观灯照明以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管养等工作;保障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按国家行业标准达到98%以上。二、参与编制城市管理信息化与智慧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智慧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与智慧化建设工作,负责反定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城管信息化平台日常管理,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分类、报送和协调,承担“12319城管服务热线”工作,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工作。三、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481.55万元,比上年减845.59万元,减幅15.87%,主要原因是:景观亮化提质工程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减少750万元,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费和巩卫创文设施维护项目支出比2017年合计减少82.5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1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1.7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239.7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481.55万元,比上年减845.59万元,减幅15.87%,主要原因是景观亮化提质工程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减少750万元,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费和巩卫创文设施维护项目支出比2017年合计减少82.5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1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1.7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23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241.78万元,财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39.77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622.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3.89%,比上年增减252.89万元,减幅2.57%,原因是2018年开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与养老金并轨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在单位发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859.1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6.11%,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592.7万元减少13.31%,原因是有些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其中:1、2018年路灯运行费项目(路灯维护费、路灯电费、路灯改造、韶关火车站电梯养护费)合计2165.4万元,比2017年增加226.67万元主要用全市城区内路灯设施养护、路灯电费缴纳、对设计安装不规范、配电光源不达标的路灯进行改造等2、项目景观亮化提质项目600万元,比2017年减少750万元,主要用于延续2017年按项目合同条款未支付的工程款;3、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费项目453.94万元,比2017年减少41.74万元;4、新增路灯项目(新增路灯、节日灯饰、补已完工2017年路灯新增未付款工程)合计590.61万元,比2017年增加200.61万元;用于新增安装路灯、春节和国庆部分景点悬挂灯笼、彩旗、以及支付已完工2017年新增路灯工程;5、巩卫创文设施维护项目49.16万元,比2017年减少40.84万元,用于更换残旧灯罩、灯臂油漆翻新生锈的路灯。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5万元,比上年减6万元,减幅8.5%,原因是2018年在编人员减少4人。其中办公10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6万元、日常维修费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5万元、电费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按上年定编公务车每台2万元的标准费用编制预算”三公“经费的其他支出费用没有做预算安排。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39.9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691.86万元,减21.41%,其中:货物类采购350万元,工程类采购2189.95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1121.0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73.46万元,专用设备96.64万元,通用设备815.7万元,家具、用品35.21万元,比上年初增加343.3万元。其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整合,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调入固定资产原值237.83万元,其中调入房屋建筑物93万元。在2017年本单位对办公大楼进行大修,增加房屋原值69.37万元,其他新增购置固定资产36.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2018年路灯运行费、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费、新增路灯、巩卫创文设施维护、景观亮化提质项工作,实施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