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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9:27:59 来源:市照明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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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2017年根据韶机编办发【2016】117号文件《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整合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韶关市光栅测量控制研究所、韶关市桥梁隧道管理中心)组建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为韶关市综合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内设机构共十一个职能部包括有(1)办公室、(2)维护管理股、(3)材料机械股、(4)信息高度股、(5)信息技术股、(6)监督考评股、(7)工程管理股、(8)计划设计股、(9)景观养护所、(10)路灯养护所一班、(11)路灯养护所二班。主要职能是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路灯安装和维护的管理和规划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档案等工作维护管理股和工程管理股负责路灯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的规划和监管;信息调度股、信息技术股、监督考评股负责数字城管平台工作运行和维护工作;材料设备股负责路灯养护、路灯安装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景观养护所、路灯养护一、二班则负责各辖区内城市道路照明的养护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共有职工140人,编制核定人数50人,其中:在职编制人员47人,比2016年增加17;退休人员37人,比2016年增加12人,合同制工人56人;比2016年增加13人,合计增加4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一、主要负责编制城市照明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路灯、景观灯照明以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管养等工作;保障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按国家行业标准达到98%以上。二、参与编制城市管理信息化与智慧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智慧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与智慧化建设工作,负责反定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城管信息化平台日常管理,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分类、报送和协调,承担“12319城管服务热线”工作,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工作。三、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327.14万元,比上年减99.88万元,减幅1.84%,基本上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5.3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2751.8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317.14万元,比上年减99.88万元,减幅1.84%,基本上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575.33万元,比上年减少401.69万元,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751.81万元。比上年减少481.81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875.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6.46%,比上年增484.34万元,增幅123.87%,原因是2017年我原单位“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与“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进行机构整合,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增加42人,按一类事业单位性质编制工资津贴支出2017年比2016年增加299.37万元,公用经费由人均0.7万元增加到1.5万元,2017年公用比2016年增加49.5万元,因退休人员增加12人,因此2017年比2016年个人对家庭补助增加135.47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6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451.8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3.54%,与上年预算相比减584.22万元减少11.6%,原因是其中1、景观亮化提质项目2017年支出预算是1350万元,比上年减少920万元,用于武江北路至五里亭大桥路段景观灯饰安装、市区环园东路景观灯饰安装;2、路灯改造项目218.73万元,比上年减少197.3万元,用于部分路段灯杆损坏设计不规划、配电光源不达标的路灯改造;3、新增路灯项目300万元,比上年减少61.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较偏远路段和小街小巷新增安装路灯工程;4、节日灯饰项目90万元,比上年减少60万元,用于2016年春节、国庆市区部分景点悬挂灯笼和彩旗;5、创文巩卫设施维护项目90万元,比上年增加70.2万元,用于更换残旧灯罩、灯臂油漆翻新生锈的路灯;6、数字城管平台运行费项目495.68万元,比上年增加495.68万元,用于智慧城市数字化信息管理建设和运行支出;7、市政综合养护基地项目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用于扩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环境;8、城管数字化平台建设费87.4万元,比上年增加87.4万元,用于改善数字化城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化创新职能。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4.5万元,比上年增49.5万元,增幅235.71%,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编制人数加17人。人均每年公用经费由0.7万元增加到1.5万元。其中办公1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3万元、日常维修费6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5万元、电费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按上年定编公务车每台2万元的标准费用编制预算”三公“经费的其他支出费用没有做预算安排。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31.8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911.81万元,增39.3%,其中:货物类采购350万元,工程类采购2881.81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总额777.7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08万元,专用设备68.9万元,通用设备682.31万元,家具、用具15.42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68.82万元,减少54.23万元,原因是到期报废一台高空作业汽车和一批办公用品。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路灯维护、路灯电费、新增路灯、路灯改造、景观亮化提质、节日灯饰、巩卫创文设施维护、市政综合养护基地建设、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费、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费韶关火车站电梯养护11项工作,实施1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91%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