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363”工作安排,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在面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时,始终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确保应急管理决策和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要求。二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坚持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全年共19次39个第一议题学习和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名班子成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全局49名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先后安排5名党支部书记、18名兼职党务干部20名中层干部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政策导向。三是决策执行到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范》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各项法规制度的理解与运用,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责任意识,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应急管理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紧密推进“党建+应急”深度融合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坚定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根本定位,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每次党委会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今年以来共学习第一议题39次。制定了《中共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
年度学习计划》,开展9次集体学习,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中层干部列席旁听,共同学习、共同领会、共同提高。二是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结合植树节、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引导党员在为民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四是党建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度融合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受灾第一现场开展抢险救援,下沉各县(市、区)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并指导隐患整改,使党员在实战中锤炼党性。
(二)全力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一是推动党委政府谋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各类会议40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督促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压实安全生产职责,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累计发出22份提醒函,督促各行业部门强化安全督查工作。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省安委会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完成了与10个县(市、区)、41个市直部门的签订工作。二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制定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案(2024-2026)》,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28 项具体任务78个工作要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及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检查企业共计 20328家,共排查出各类重大事故隐患232项,共实施行政处罚354次,处罚金额641.6181万元,有力推动消除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三是持续推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配合省安委办组织实施“万名专家下基层指导帮扶送安全”行动和国家、省明查暗访,坚持精准监管执法和帮扶指导相结合,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执法检查工贸企业173家,发现4个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行政处罚8次,罚款共 10.76万元。开展专家帮扶指导工作,全市共指导帮扶83家工贸企业,共发现11个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严密管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并组织监管人员24人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地下矿山“五职”矿长94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及提升监管人员监管水平;督促各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对凡口铅锌矿尾矿库、棉土窝尾矿库2座“头顶库”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23条一般隐患,已按照要求督促完成整改,进一步减少了隐患风险。六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41家发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共发现412项问题,已整改383项。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对全市2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排查出问题隐患560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均已采取措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印发《韶关市 2023-2024年度
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韶关市森林防灭火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韶关市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
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持预防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紧紧抓住省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韶关成功举办这一契机,不断筑牢群防群治人民防线,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清零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要目标,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2700余处,清理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可燃物隐患3600多亩,清理生物防火林带、旅游景区道路隔离带570多公里,清理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70公里;持续开展“猎火行动”,保持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和涉森林火灾违法 犯罪高压态势,查处违规用火行为3宗,教育、劝阻人员235人次,行政处罚3人;推进森林防火监测平台项目,结合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全市林火视频监控前端达到 700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可提升到80%以上,为早发现早处置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火源管控,高森林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期间,各地及时发布禁火令,加强巡查督导,全市2722个护林员在岗巡护率达到90%,专业队伍前置开展宣传、巡护。今年以来,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二是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今年我市发生 6 轮主要连续性暴雨过程,市防指、市防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雨情、水情及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会商研判,累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113次,全面布置防御重点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实施24小时联合值守,累计开展联合值守5轮30余天。全市排除道路交通隐患575处、清除公路塌方量7.5万立方米,处置城乡内涝点29处、削坡建房风险点1349处等,提前组织约12万人次转移避险。先后调集17支军地救援队伍1500余人、机械设备150余台、直升机7架,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加快恢复江湾镇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妥善处置始兴县吉山水库险情。有效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分3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 3 轮,全市累计转移人员3122人,未发生因灾人员死亡和重大灾情险情。
(四)全面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宣传。聚焦“十大
行动”28 项具体任务开展“五宣五讲”活动300多场次。二是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主题活动。6月中旬,按照部署,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知识,效果明显。三是开展“灯光秀”点亮安全生产活动。5月31日至6月30日晚,全市大小电子屏幕同步点亮“安全元素”。各地、各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公园、广场、大型商场、酒店、楼盘、车站等同步滚动展播活动主题、安全标语、宣传片等内容,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广东省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广东选拔赛、第四届广东应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避险逃生训练营”等应急管理文化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安全文化优秀案例和成果,强化文化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五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 据统计,全市共开展“五进”活动500多场次,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安全意识,创造了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主持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等方式,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是强化引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它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案审会,听取大家意见,集思广益,集体研究作出处罚决定。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共主持召开案审会议5次,亲自研究讨论行政处罚案件9宗。三是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要继续巩固提升,我局担负着执法和事故调查任务较重,执法人员力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监管涵盖范围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与目前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愈加不相适应。二是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还未走深走实,体现在活动开展力度不够,社会公众讲安全讲应急意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仍需要加温加热。三是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监督方面有不足,面对面指导工作较少。此外,案卷评查工作一年仅一次,无法及时了解、解决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忠实履职尽责,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用高水平安全护航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