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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17:04: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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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布韶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重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https://www.sg.gov.cn/bmpdlm/yjglj/tzgg/)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韶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9号,邮编:512000,电话:8726221,电子邮箱:sgsyjg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依托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频道栏目,围绕我局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做好重要政策解读、网络问政、规章文件发布等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频道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占1.55%;规章文件类2条,占0.62%;规划计划类1条,占0.31%;工作动态类54条,占16.72%;业务工作类212条,占65.63%;统计信息类6条,占1.86%;其他类42条,占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占0.31%。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

  审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二是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韶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频道集中公开“机构职能”、“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相关信息,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考评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各项要求,逐项对照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扎实做好我局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日常工作中做到对网站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网站运行正常,系统稳定,性能良好,达到政府网站建设的工作要求。同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岗位,完善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没有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确、有序、高效开展。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事项具体经办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和素质,并加强对各科室主动公开内容三审三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方面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2024年,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