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2016〕134号
关于对浈江区“7.15”村民自建房高处坠落
事故调查报告申请审核的批复
浈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你区《关于浈江区“7.15”村民自建房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申请审核的请示》(韶浈安委〔2016〕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经审核,同意浈江区“7•15” 村民自建房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