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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的通知

时间:2024-04-27 12:42: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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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报,27日白天受飑线影响,我市有中到强雷雨、局部暴雨;未来三天,我市降水依然频繁,强对流特征明显,雷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8到10级的短时大风和局地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其中27日夜间到28日,全市有中到强雷雨、局部暴雨;29日夜间到30日受高空槽和低空急流影响,我市又将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展望5月1日有阵雨。

  根据《韶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27日1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防办〔2020〕35号)和各自防洪预案要求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并加强值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出现灾情险情及时处置,第一时间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8726205),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三防救援科(8726293)。


韶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2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