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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17:00: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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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报,预计,24日夜间到26日,我市又将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到特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8到10级的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其中24日夜间到25日,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江湾有大暴雨;26日,翁源、新丰有大雨、局部暴雨,其余地区中雨、局部大雨,江湾有中雨;27日,有阵雨、局部大雨,江湾有阵雨。展望28到30日仍有较明显降水。

  根据《韶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24日17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防办〔2020〕35号)和各自防洪预案要求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并加强值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出现灾情险情及时处置,第一时间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8726205),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三防救援科(8726293)。

  韶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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