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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的通知

时间:2024-04-20 10:31:4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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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报,19日20时到20日05时,翁源、曲江出现50到100毫米、局部110到130毫米,新丰、浈江、乳源、始兴南部出现25到50毫米、局部60到85毫米,乐昌、武江出现10到45毫米,其余地区出现5到15毫米的降水,全市平均降雨量35.5毫米,最大降雨量出现在翁源铁龙龙化村气象观测站129.9毫米。预计未来三小时,曲江、始兴南部、翁源北部、乳源南部将有40到70毫米、局地80到100毫米,其余地区将有20到40毫米、局地40到60毫米的降水。

  根据《韶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20日8时30分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防办〔2020〕35号)和各自防洪预案要求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并加强值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出现灾情险情及时处置,第一时间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8726205),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三防救援科(8726293)。


韶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