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办在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意见后制定了《韶关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径向市安委办反映。
附件:
韶关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docx
韶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2024-2026年).docx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