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2〕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请各地速将本通知转至所辖各化工、医药制造、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密调度研判,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 1-3),按时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第一轮在1月26日下午16时前报送,第二轮从1月31日起至2月10日每天下午16时前更新报送。联系人:张子辰、陈永忠,电话:0751-8726236。
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docx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