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2-23 16:32: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21年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sg.gov.cn/yjglj/gkmlpt/guide)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领取《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的规章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工作进展的主要情况。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经省、市政府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等。

  (六)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七)其他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https://www.sg.gov.cn/yjglj/gkmlpt/index)。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s://www.sg.gov.cn/zw/zfxxgkzl/zfxxgkml/index.html)或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部门频道栏目韶关市应急管理局(https://www.sg.gov.cn/bmpdlm/yjglj/tzgg/)。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 公开时限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关效能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方法

  1.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统计信息”、“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九部分,下设10个信息类别。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信息搜索:所需政府信息可通过站内搜索引擎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韶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51028/choice,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  

  邮政编码:51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8726221           

  传    真:0751-8726278

  电子信箱:sgsyjglj@126.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

  邮政编码:51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1-8726221          

  传    真: 0751-8726278

  电子信箱: sgsyjglj@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8726221,传真:0751-8726278,电子邮箱:sgsyjglj@126.com,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街道西堤北路29号,邮政编码:512000,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