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苯乙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迅速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苯乙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218 号)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0 年5 月9 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苯乙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警示函.doc
韶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苯乙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迅速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苯乙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218 号)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0 年5 月9 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涉苯乙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警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