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中心血站,主要职能是:中心血站其前身为广东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66年,血站于2002年划归地方管理,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的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献血服务科、宣教科、供血服务科、成分科、质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财务科等8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中心血站担负着本辖区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贮存、供应及临床用血的工作职责。一贯倡导科学、合理、安全和有效的临床输血理念,为临床提供输血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对全市疑难血型鉴定、疑难配血、稀有血型血液冷冻保存等提供技术支持。旨在满足我市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第二部分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度总收入 4923.7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923.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99.6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94.79万元,增长122 %。主要原因:一是正常调资;二是实行“收支脱钩”,项目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本部门2017年无发生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2020.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6万元,下降1 %,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4.经营收入0 万元,本单位2017年无发生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3.86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30.24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去年献血办51.89万元并账列入其他收入,二是去年用血互助金80万列入了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度总支出 5270.2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270.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2.55 万元,主要是住房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7.17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2016年此项目经费包含了补发2014年2015年度住房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0.18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1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10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统发,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列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526.9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职工资、奖金、社会保障、采血车送血车、专项材料购置费、解放路献血屋租金、用血互助金、专项购置及维修维护费、专项业务费等。
4.其他支出(类)2370.6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99.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9.63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发生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99.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63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发生政府性基金拨款。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2899.63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5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40.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6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39.09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39.65万元;采供血机构1060.10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42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中心血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06 万元,完成预算 83万元的 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01 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78 万元,完成预算73 万元的3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7 万元,完成预算8 万元的28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55万元,下降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22 万元,下降6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万元,下降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发生此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01万元,占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8万元,占88 %;公务接待费支出2.27 万元,占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澳门捐血者嘉奖典礼支出1.01 万元,主要用于往返交通、住宿及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5.78 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采供血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28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公众开放日”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事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7376.16万元)、分布构成(房屋及构建物2622.55万元、专用设备4071.87万元、通用设备653.99万元、家具及其他27.75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新购入全自动液体处理工作站149.6万元,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仪49万元,大容量低温离心机42.8万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34.88万元)
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辆为献血办并账转入),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联系血源等工作)、一般业务采血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站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46.30万元,分别是(1)采血车送血车费用57万元、(2)用血互助金支出80万元、(3)专项材料购置费714.3万元、(4)专业购置及维修维护费295万元。
组织对“专业购置及维修维护费、用血互助金支出、采血车送血车费用、专项材料购置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6.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满足了我市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对2017年部门决算中采血车送血车费用、用血互助金支出、专项材料购置费、专业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费等4个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如下:(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采血车送血车费用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完成进度完全匹配,预算金额57万元,决算金额57万元。(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用血互助金支出项目自评得分98分,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前提下,支出结果结余5万元(预算金额80万元,决算金额75万元),原因是2017年本区域血源基本满足临床用血,没产生异地调配血液费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初计划安排好全年的预算。(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材料购置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完成进度完全匹配,预算金额714.3万元,决算金额714.3万元。(4)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完成进度完全匹配,专用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295万元,决算金额295万元。(详见绩效评价报告)
3. 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