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如下:
(1)十一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医务科、护理部、防治科、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科、院感科、质控科、设备科;
(2)六个住院部: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强制医疗区、老年和心理康复科;
(3)三个门诊部:综合门诊部、韶关门诊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4)三个辅助科室:医技科、药剂科、康疗科;
(5)三个后勤保障班:炊事班、维修班、洗衣班。
(二)部门主要职责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是是隶属于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二级甲等非营利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主要职责:负责韶关市五县二市三区的精神疾病住院治疗、重性精神疾病管治、老年病和心身疾病康复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研教学、美沙酮维持门诊治疗(自愿戒毒)及全市115多个精神病社区防治网点的督导、检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新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完成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为重心”的办院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做好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切实减轻精神疾病患者家庭负担,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第二部分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度总收入10538.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3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9.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05.29万元减少36.11万元,下降7.15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减少65.12万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了29.01万元,主要是2017年省财政增加了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专项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我院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9470.2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0.33 万元,增长4.76 %。主要原因:医保的覆盖面大大提高,精神病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销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且政府对精神病患者救助力度有较大加强,入院治疗和门诊治疗的人数有一定比例上升,故医疗业务收入有一定的提高。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属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不存在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598.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14万元,增长24.33 %。主要原因:一是利息收入减少1.62万元;二是食堂收入减少36.87万元;三是艾滋病资源整合减少3.1万元;四是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入退休人员慰问、高层次人才工资外津贴、党建活动经费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金等158.73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度总支出10365.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65.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5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01万元,增长63.76%,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财政增加了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专项经费。
2.教育(类)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这项拨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严格按预算执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预算支出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61.45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津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07.73万元:公立医院(款)229.9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公共卫生(款)74.5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给我院安排“三公”经费拨款支出。因此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为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拨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出行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2017年我院没有市级安排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资金,因此无须做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