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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13 16:46: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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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内、外、妇、儿、康复、口腔、五官、中医、皮肤、体检等科室。

(二)部门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的医疗机构,主要职能是: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执法、老年康复、内外妇儿科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康复等。

 

第二部分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度总收入603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3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2.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43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4332.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6.13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236.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8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监测、评价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度总支出6006.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06.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慰问金,为2017年新增项目,比上年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1.80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864.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目,年决算数减少13.46万元,减少0.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补助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43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减少12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43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减少12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此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1.80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0.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目,年决算数减少128.16万元,减少28.6%,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补助减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院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院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院没有公务用车处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院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次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决算数持平。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医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有项目,所以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