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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4-12 16:37: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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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主要职能是:承担皮肤性病、麻风病防治,监测康复教学科研任务。内设机构有22 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宣传教育科、门诊部、住院部、性病科、结防门诊部、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病理科、检验科、药械科、医疗美容科、医技科、慢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科、韶西住院部(麻风病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编制数95名。其中在编在岗位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6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预算年度承担韶关市全市麻风病、性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疫情监测、防治指导、科研、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皮肤病、内科、外科、妇科疾病防治、科研、诊疗工作;承担艾滋病干预治疗工作。指导市辖三区七县(市)慢性病防治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麻风病、性病、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慢病机构进行督导、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建立慢性传染病人信息数据库,指导建立慢性传染病健康档案,组织推广成熟的慢性传染病防控措施;承担部分医学院校医学专业临床阶段教学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38.52万元,比上年增146.29万元,增幅16.4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48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36.32万元,比上年增144.08万元,增幅16.15%,主要原因是医疗成本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73.28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73.2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15.08万元,增幅5.84%,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7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市级财政无安排项目拨款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幅0%,原因是财政无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财政无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财政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财政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财政无安排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88.97万元,减98.33%,其中:货物类采购1.51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为2484.75万元,主要有:一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62.37万元,与上年相比,数据持平,无变化;二是通用设备288.24万元,数量339件,与上年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0.11%,原因是业务发展需要,购置通用设备;三是专用设备1174.26万元,数量100件,与上年相比增加71.14万元,增长6.35%,原因是业务发展需要,购置仪器设备; 五是文物和陈列品0.10万元,数量1件,与上年相比,数据持平,无变化;六是家具、用具、装具59.78万元,数量488件,与上年相比,减少1.09万元,下降1.79%,原因是损毁且到报废年限。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安排市级财政项目。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0项工作,实施0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412/201804120439328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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