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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铁路医院决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21:11: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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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铁路医院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铁路医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21个科室,具体科室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内一科、内二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手术室、药械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供应室、功能检查科、眼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铁路医院是主管医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

 

第二部分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度总收入11769.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69.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6.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37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财政安排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11268.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4.13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一是业务量增大,二是病人数增加。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84.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38万元,下降20.23%。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度总支出11769.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4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与上年一致。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06.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医疗保障-疾病应急救助,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2.12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业务支出增大。

3. 住房保障支出34.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上年没有安排。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5.88万元,增长59.8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安排。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5.88万元,增长59.8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安排。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223.49 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13.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12.18万元,主要用于疾病应急救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34.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铁路医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安排。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保持不变,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安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无;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主要包括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接送病人;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包含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5年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5年我部门无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5年我部门无此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韶关市铁路医院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329/201803290913034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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