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收入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基本支出表
部门项目支出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共有17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总务办、人事办、财务室、医务办、护理部、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科、口腔综合科、儿童科、口腔第一门诊、口腔第二门诊、口腔第三门诊 。主要职能是:负责韶关市牙病预防治疗、口腔病普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口腔医院共有事业编制68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7人,退休人员3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韶关市口腔医院是韶关市唯一的一家公立口腔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口腔疾病防治职责,包括指导各县(区)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口腔健康普查、口腔健康教育及促进儿童龋病的早期干预等工作;承担着基层口腔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大中专院校口腔专业学生的临床教学工作;承担全市口腔流行病和常见病的调查研究工作及开展口腔专业科研项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7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5.12万元,增加25.02%,主要原因是经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06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8.06万元,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支出497.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3万元。
2017 年支出预算57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5.12万元,增加25.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8.06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78.06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34.57万元,减少30.69%,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财政未安排项目资金 。 。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幅0%,原因是财政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由于韶关市口腔医院属于财政差额补助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拨款,故“三公经费”预算表为空表。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2016年,本单位没有实施项目开展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0项工作,实施0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2016年,本单位没有实施项目开展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0项工作,实施0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为1014.28万元,总数量425件。其中:房屋建筑物1幢,总额371.96万元,专业设备241件,总额543.44万元,一般设备175件,总额92.1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件,总额6.7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4.9万元,增长6.84%,原因是业务增长。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实施项目开展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0项工作,实施0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属于财政差额补助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收入为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表格.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412/201804120521051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