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为韶关市中心血站,主要职能是:中心血站其前身为广东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66年,血站于2002年划归地方管理,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的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献血服务科、宣教科、供血服务科、成分科、质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财务科等8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68人,实有在编人数61人,退休46人,离休1人,合同制4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站担负着本辖区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贮存、供应及临床用血指导任务。一贯倡导科学、合理、安全和有效的临床输血理念,为临床提供输血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对全市疑难血型鉴定、疑难配血、稀有血型血液冷冻保存等提供技术支持。旨在满足我市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422.39万元,比上年增282.79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及社保缴费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88万元,其他收入(其中财政专户拨款1507.51万元、用血互助金拨款80万元)1587.5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422.39万元,比上年增282.79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及社保缴费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34.88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其中财政专户拨款1507.51万元、用血互助金拨款80万元)安排支出1587.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262.4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2﹪,比上年增173.67万元,增幅15%,原因是正常调资及社保缴费等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0.8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54万元,其他支出6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159.9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8﹪,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72.68万元,增长6%,原因是:专业设备购置与各类设备维护与维修费、解放路租金增加等。其中:专项购置及维修维护费281万元(其中用于设备更新及日常采供血工作量大,相关专业设备精密度高需要厂家定期维护等原因,增加费用68.38万元);解放路献血屋租金10.92万元(新增韶关市风度南路3号铺租金增4.3万元);用血互助金项目80万元,与去年持平;专项业务费48万元;采血车送血车费用项目57万元,与去年持平;专项材料购置费项目683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6万元(其中63万为待分配非税资金),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0.9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6.5万元、会议费3.5万元、福利费2.8万元、日常维修费26.9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4.2万元、电费4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费用7.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9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7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2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15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4043.06万元),分布构成(房屋及建筑物408.48万元、专用设备3255.62万元、通用设备375.07万元、家具及其他3.89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新购入全自动细胞处理系统54.8万、酶联免疫分析系统84.8万元、金龙牌采血车76.5万元。全自动核酸仪257.5万元、冷板制冷系统54.95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专业购置及维修维护费、解放路献血屋租金、用血互助金支出、专项业务费、采血车送血车费用、专项材料购置费等六项工作,实施6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6年我站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韶关市中心血站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412/201804120513545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