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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健康教育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3-30 22:10: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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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健康教育所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目前我所没有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5人,在职7人,退休1名,其中在编5人,临聘人员2名。核定领导职数为所长1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开展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设计、制作和发放各类健康教育传播科普材料,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应急反应中,及时传播有关科学防治知识,并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策略课题研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7.14万元,比上年增5.61万元,增幅7.2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5万元,其他收入16.4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7.14万元,比上年增5.61万元,增幅7.27%,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0.6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6.4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57.1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4.07%,比上年增5.61万元,增(减)幅9.81%,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5万元,公用支出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5.93%,与上年预算相比,与上年持平。其中:健康教育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途:印刷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及公益宣传栏维修(护)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05万元,比上年增6.05万元,增(减)幅100%,原因是去年没有公用经费此项预算。其中办公0.73万元、印刷费1.7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3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04万元、电费0.3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费用0.3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2万元,减88%,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5万元,减250%,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3万元,增20%,原因是本年健康教育业务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项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原值为63.74万元,主要实物资产为车辆22万元,其他通用设备41.74万元。本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9.45万元,净值34.2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健康知识巡讲、培训、评估监测和对下一级业务工作的督导项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意识、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为建设健康中国、健康韶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健康基础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元,支出0元,本单位无此项预算项目。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402/201804021010544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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