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卫生监督所为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下设8个(副科级)内设机构。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一个。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44人,其中公务员事业编制39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人,退休人员12人。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含采、供血单位)和消毒产品的监管;依法开展对职业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相关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验收、发证工作和医生、护士执业证的注册工作;依法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培训、督导和检查;依法对市辖区(浈江区、武江区)卫生监督协管点移送案件进行处理。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工作;承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5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3.3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83.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8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7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5.92%。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3.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2万元。
附件:2016年度预算(重新公开 )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328/201803281025033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