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一个,下设(1)十一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医务科、护理部、防治科、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科、院感科、质控科、设备科;(2)住院科室: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三科、精神四科、老年和心理康复科;(3)门诊部:综合门诊部、韶关门诊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4)辅助科室:医技科、药剂科、康疗科;(5)后勤保障班:炊事班、维修班、洗衣班。
主要职能是负责韶关市五县二市三区的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强制医疗、重性精神疾病管治、老年病和心身疾病康复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研教学、美沙酮维持门诊治疗(自愿戒毒)、市区日间医院及全市115多个精神病社区防治网点的督导、检查及技术指导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人数360名,实际在编人员179名,实有工作人员300人,临时工121人,退休人员107名,离休人员2名。其中:正院长1名、副院长3名;正高职称3人,副高23人,中级60人,有职称以上人员205人,经费按财政补助公益二类拨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精神疾病住院治疗、重性精神病管治、老年病和心身疾病康复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以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工作任务,是全市115多个精神病社区防治网点的技术指导中心,目前管治精神病人17865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979.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50.70万元,增长40.68%,主要原因是2016年经费拨款收入433.80万元,比上年增加63.60万元,增长17.18%;本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20.50万元,增加9.82万元,增长91.95%;事业收入3525.16万元,比去年增加1077.28万元,增长44.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29万元,事业收入3525.1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979.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50.70万元,增长40.68%,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支出 3479.44万元,增加 650.70万元,增长23%;项目支出500万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54.29万元,事业收入安排支出3525.1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54.2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73.43万元,增长22.7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291.61万元,比上年增加89.36万元,增长59.81%;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增加2.73万元,增长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95万元,比上年减少18.66万元,减少10.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95万元。
(二)2016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预算相比保持不变。原因是2016年我院财政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保持不变,原因是2016年我院财政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原因是2016年我院财政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金额为5782.33万元,主要有:一是土地、房屋及建筑物4134.33万元,增加58.33万元,增长1.43%,原因是2015年合并了原韶关市医疗器械维修站;二是专用设备926.42万元,增加47.49万元,增长5.40%,原因是业务发展需要,添购仪器设备;三是一般设备689.41万元,增加144.84万元,增长26.60%,原因是业务发展需要,添购仪器设备;四是其他固定资产32.17万元,减少1.29万元,降低3.85%,原因是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无使用价值报废。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项目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下:收入10.68万元,支出10.68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粤北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表格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328/201803280943232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