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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卫生监督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22:19: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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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内设机构有8个,分别是:办公室、受理发证科、公共卫生科、医疗机构监督科、职业卫生科、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科、稽查科、宣教信息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在编人员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5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含采、供血单位)和消毒产品的监管;依法开展对职业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相关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验收、发证工作和医生、护士执业证的注册工作;依法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培训、督导和检查;依法对市辖区(浈江区、武江区)卫生监督协管点移送案件进行处理。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工作;承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13.83万元,比上年增123.52万元,增幅20.92%,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3.83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13.83万元,比上年增123.52万元,增幅20.92%,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13.8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713.8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128.52万元,增幅21.96%,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2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5万元,减少100%,原因是2017年没有项目支出。其中:001项目0万元;002项目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6.56万元,比上年增39.57万元,增幅36.98%,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项目,由此增加了办公费、印刷费、日常维修费等。其中办公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4万元、福利费0.54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专用材料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万元、电费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费用53.0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万元,减10.53%,原因是减少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支出。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万元,减14.29%,原因是减少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253.09万元、分布构成:分为车辆和通用设备、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执法执勤用车6辆,资产金额96.52万元;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75台、打印机27台、空调15台、复印机2台、信息网络设备1台、摄像机1台,抽湿机1台、保险柜5台、照相机14台、投影仪1台、一体机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扫描仪2台和检测仪器8台,资产金额156.58万元和变动情况:2017年固定资产比2016年减少了29.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废车辆,二是更新和增加通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完成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完成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含采、供血单位)和消毒产品的监管;完成职业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相关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验收、发证工作和医生、护士执业证的注册工作;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培训、督导和检查;完成市辖区(浈江区、武江区)卫生监督协管点移送案件进行处理;完成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8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无,支出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下载:http://www.sgwj.gov.cn/uploadfile/2018/0402/201804021021228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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