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单位共18个科室。
2、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人员构成情况: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83名,工勤人员编制10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为73名(其中:工勤人员统发2名),离退休人员97名,合同工10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辖区内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的应急处置、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3005.24万元,比上年减少1564.44万元,减少34.24 %,主要原因是疫苗成本项目经费减少而导致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8.24万元,增加155.56万元,增加9.14%,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14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减少1720.03万元,减少6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3005.24万元,比上年减少1564.44万元,减少34.24 %,主要原因是疫苗成本项目经费减少而导致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8.24万元,增加155.56万元,增加9.14%,其他各项支出(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14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减少1720.03万元,减少60%。
(一)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1860.2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1.90 %,增长236.02万元,增长14.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11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2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8.4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的增加及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及住房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补贴。
2、项目支出预算114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8.10%,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减少1765.03万元,减少60.65%。其中:疾病防控项目拆分为001、疾病防控项目(50万元)及002、疫苗冷链系统运转项目(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万元, 减少32.29%,。003、网络维护20万元,比上年减少28.73万元,减少58.96%,主要是减少了物业管理项目金额而导致减少。004、仪器鉴定及检验设备项目20万元,用于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计量认证和食品机构的评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等比上年增加0.7万元,增加3.63%。增加原因主要是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增加而导致。005、疫苗成本项目1000万元,用于中心供应综合科将集中采购的疫苗及时配送、分发到相关订购疫苗单位,保障全市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比上年减少2000 万元,减少66.67 %,减少主要原因是按最新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我单位不再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二类疫苗,仅负责配送浈江、武江二区的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006、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储备等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的应急处置,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13.04%,主要是减少了处置疫情的实验室试剂耗材费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1788.2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96.23 %,增长160.59万元,增长9.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11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4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8.4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的增加及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及住房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补贴。
2、项目支出预算7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77%,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减少5.03万元,减少6.70%。其中:001、疾病防控项目(50万元),比上年减少5.73万元, 减少10.28%,。004、仪器鉴定及检验设备项目20万元,用于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计量认证和食品机构的评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等比上年增加0.7万元,增加3.63%。增加原因主要是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增加而导致。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2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6 万元,减少23.80%。减少主要是公务用车进行车改,致使运行维护费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9.2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
五、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32.70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25.51 万元,增长 12.3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增加而导致的。
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2.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7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支出。
7.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预算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