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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8 15:32: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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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17号,见附件)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我市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

  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应于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登录“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http://www.gdwsrc.net)对照拟申报专业的级别、评价标准条件和《申报人员须知(2023年度版)》(见系统首页),如实填报及上传提交所有材料。4月3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新增注册和申报。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在申报系统中下载。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凡未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从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职称之日起3年,记录期内不可申报职称。

  二、单位审核公示并提交材料(截至2024年4月16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均须认真审核、签名并盖章。凡为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所有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于4月16日24:00前完成申报人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确认和提交工作,并将本单位所有相关专业申报人员的《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申报人员病案信息表》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集中上传至系统,逾期系统将关闭。纸质材料于4月28日前报送至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受理地点: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三楼韶关市医学会,联系电话:0751-8538855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