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18 15:28: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23年,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精神,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走深走实。

  局党组“第一议题”多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围绕“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内容,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丰富内容、核心要义及实践要求。

  2023年7月,为进一步让局机关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局开展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学习。9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召开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会议强调,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担当作为,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进,加强宣传引导,以严实作风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卫生健康问题,加快推动韶关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以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根据市委卫生健康工委2022年召开的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局在2023年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培育具有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新增始兴县中医院、乳源瑶族自治县中医院两家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率超过30%,成功创建武江区新华街道五祖路社区、仁化县董塘镇新龙村两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村);以医共体建设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带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南雄市、始兴县医共体建设获省多部门联合通报表扬,曲江区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赋能医共体建设获省医改十大创新典型案例。我局还紧密围绕省、市关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部署,于7月28日印发了《全面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公共卫生体系、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4个方面为韶关卫生健康领域落实“百千万工程”绘制了施工蓝图。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依法决策。按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局党组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规守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各类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请示报告。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制定完善局法律顾问制度,对涉及法律法规的事项,均要求律师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后才提交局务会及工委会审议。2023年,聘请一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合同期内审查合同及文件20多份,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风险防范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加强履职尽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2023年,共办理政协提案27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9件),政协意见4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1月11日,局分管领导出庭参加一宗卫生行政处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依法履行职责。该案件以原告撤诉,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为终结。局机关一名工作人员还受聘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积极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公益诉讼活动。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编制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考试和证件审核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通知公告等。2023年3月,参加“韶关市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宣传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的定义、类型、辨识方法及危害、维权途径等知识。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到广东莱雅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进行宣讲。12月宪法宣传周,以“12.4”国家宪法日为节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对宪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三)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目前局79项许可事项可以实施在线申办,马上办的事项有77项、通过数据共享实施“免证办”事项24项、实施“容缺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减少证明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授权面向申请对象的受理窗口直接批准发证,只要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可以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做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印发《2023年韶关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1089间,任务完结率100%,“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中产生行政处罚的案件151宗,罚款金额65500元。推进辖区内医疗机构使用自查系统,并把医疗机构使用自查系统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中。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用分级评价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三个分类项目的信用信息归结率均达到100%。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2023年韶关市卫生健康领域部门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5宗,其中公共场所20宗,医疗机构5宗。

  二是强化执法水平。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采取包括规范、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用好评价结果,建立三级质控和监管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大幅度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及标准化。积极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定时监测政务服务质量、差评整改率、大厅推广度、办事覆盖度、主动评价率等指标,推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就医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1个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进一步维护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程序,按照《卫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引入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和特定事项进行音像记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卫生健康办证大厅等平台,及时公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信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实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对于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经营场所,坚决立案查处,依法从严打击,形成震慑作用。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包括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疫情值班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情处理制度、疫情流调制度等一系列的应急处置规章制度,完善急性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举办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培训演练、开展广东省(粤北片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队伍2023年度培训演练、开展2023年韶关市卫生应急队联合拉练暨粤北片区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演练、心理援助热线高危来电危机干预接线演练等,切实提高我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组织多次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授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知识产权法等,专门邀请法律顾问为执法人员就部分执法案件进行指导和评讲。配合推进“一网统管”和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平台建设,下发《关于加强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粤执法)使用的通知》,加强韶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提高网上办案率和非现场执法场景应用。积极配合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对广东省“一网共享”平台涉及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改,推进该平台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着不足。

  一是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有待加强。由于医疗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使用的执法信息平台是“广东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系统”,该系统可实现行政许可、单位备案、日常监督、日常监测、处罚日志、被监督单位等信息的录入,同时国家通过该系统下达每年的“双随机”任务,任务信息可在该系统进行录入。这与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在功能上存在重叠,但二者数据无法共享,故需同时在两个系统上操作,耗费不少时间。这给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前期的推广使用造成了不少难度。

  二是因应新形势发展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一些医疗卫生新领域新业态的监管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从而导致执法时对如何处理案件存在较大的争议,不利于新领域新业态的监管。

  三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新形势下,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施行,新的执法系统陆续使用,执法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还不是很透彻,新的系统使用也存在一些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抓手,牢牢把握法治在保障改革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规范,在法治化基础上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执法单位使用执法办案平台,大幅提升网上办案率和非现场执法数。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新法和新系统的学习,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