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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07 10:29: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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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依据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要求,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并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及免试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可报考(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离退休人员不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相关情况由个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按要求上报评审系统。

  (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要求,进入疫情防控新阶段,不再新增开展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认定;对于原已认定为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执行原有职称激励政策。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审核工作,认定情况逐级核实后,报市卫健局备案。备案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三、考试专业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情况,考试设普通内科等104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生应根据现从事的工作,按照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关系(见附件2),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注册页。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高级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二)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卷组题、人机对话考试和阅卷评分等考试服务。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五、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202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月19日至2月28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4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2月28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报送至所在报名点,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市考点。

   (二)报名点审核(2024年2月20日至3月8日)。 

  各报名点需在2024年3824:00完成报名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提交至考点。

  (三)考点审核(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

  考点需在2024年3月22日24:00前完成考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将考生报名数据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各单位及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报名点要及时反馈至考生并进行核实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的考生,报名、审核程序相同,考点可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考区将视审核情况对考点、自主评审单位的审核工作进行通报。

  (四)网上缴费(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经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4月8日至4月1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按要求维护信息后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

  2024年7月6日、7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六、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5年有效。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倾斜政策: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线调整为55分。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考生,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供评审参考。

  七、各报名的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考试的政策及其他事项咨询,请考生咨询所在单位和各报名点。

  各报名点联系方式如下:

  武江区卫生健康局:0751-8739613;

  浈江区卫生健康局:0751-8878520;

  曲江区卫生健康局:0751-6668773;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0751-3822253;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0751-5553250;

  仁化县卫生健康局:0751-6355661;

  始兴县卫生健康局:0751-3313041;

  翁源县卫生健康局:0751-6972321;

  乳源县卫生健康局:0751-5362480;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0751-2251042;

  粤北人民医院:0751-6913522;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0751-8913025;

  韶关市中医院:0751-8625903: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0751-8639005;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0751-8726620;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0751-5569226;

  韶州人民医院:0751-8230851;

  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0751-8827777;  

  韶关市中心血站:0751-8703040;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0751-8630516;

  韶关市口腔医院:0751-8777658;

  韶关学院医学院:0751-8122873;      

  韶关市医学会(市直):0751-8538855。

  

附件:1.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对应关系一览表

  3.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1

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考试专业名称

序号

考试专业名称

序号

考试专业名称

1

普通内科

36

耳鼻喉(头颈外科)

71

放射卫生

2

心血管内科

37

皮肤与性病

72

传染性疾病控制

3

呼吸内科

38

肿瘤内科

73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4

消化内科

39

肿瘤外科

74

寄生虫病控制

5

肾内科

40

放射肿瘤治疗学

75

地方病控制

6

神经内科

41

重症医学

76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

内分泌

42

麻醉学

77

卫生毒理

8

血液病

43

病理学

78

妇女保健

9

传染病

44

放射医学

79

儿童保健

10

风湿病

45

核医学

8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11

结核病

46

超声医学

81

医院药学

12

老年医学

47

介入治疗

82

临床药学

13

职业病

48

康复医学

83

护理学

14

精神病

49

中医内科

84

内科护理

15

急诊医学

50

中医外科

85

外科护理

16

临床营养

51

中医妇科

86

妇产科护理

17

全科医学

52

中医儿科

87

儿科护理

18

普通外科

53

中医眼科

88

中医护理

19

骨外科

54

中医骨伤科

89

病理学技术

20

胸心外科

55

针灸科

90

放射医学技术

21

神经外科

56

中医耳鼻喉科

91

超声医学技术

22

泌尿外科

57

中医皮肤科

92

核医学技术

23

烧伤外科

58

中医肛肠科

93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4

整形外科

59

推拿科

94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5

小儿外科

60

全科医学(中医类)

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26

疼痛学

61

中医肿瘤学

96

理化检验技术

27

妇产科

62

中西医结合内科

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28

计划生育

63

中西医结合外科

98

病案信息技术

29

小儿内科

64

中西医结合妇科

99

口腔医学技术

30

口腔医学

65

中西医结合儿科

100

医学工程

31

口腔内科

66

中药学

101

消毒技术

32

口腔颌面外科

67

职业卫生

102

输血技术

33

口腔修复

68

环境卫生

103

心电图技术

34

口腔正畸

69

营养与食品卫生

104

脑电图技术

35

眼科

70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附件2

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

专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对应关系一览表

序号

评审专业

考试专业

执业

类别

执业范围

1

普通内科

普通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2

心血管内科

心血管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3

呼吸内科

呼吸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4

神经内科

神经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5

消化内科

消化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6

血液病学

血液病

临床

内科专业

7

肾内科学

肾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8

内分泌学

内分泌

临床

内科专业

9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风湿病

临床

内科专业

10

传染病学

传染病

临床

内科专业

11

结核病学

结核病

临床

内科专业

12

老年病学

老年医学

临床

内科专业

13

肿瘤内科

肿瘤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14

精神病学(含心理

卫生)

精神病

临床

精神卫生专业

15

临床营养

临床营养

临床

内科专业、外科专业

16

高压氧医学

神经内科

临床

内科专业

17

普通外科

普通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18

神经外科

神经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19

胸心外科

胸心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0

泌尿外科

泌尿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1

骨外科

骨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2

烧伤外科  

烧伤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3

整形外科

整形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4

肿瘤外科

肿瘤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5

小儿外科

小儿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6

麻醉学

麻醉学

临床

外科专业

27

血管外科

普通外科

临床

外科专业

28

运动医学

普通外科、骨外科、
康复医学

临床

外科专业、康复医学

29

妇产科

妇产科

临床

妇产科专业

30

妇科(含妇科肿瘤)

临床

妇产科专业

31

产科

临床

妇产科专业

32

生殖医学(含遗传咨询)

妇产科、泌尿外科

临床

妇产科专业、外科专业

33

妇女保健

妇女保健

临床

预防保健专业、妇产科

专业

34

小儿内科

小儿内科

临床

儿科专业

35

新生儿科

小儿内科

临床

儿科专业

36

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

临床

预防保健专业、儿科专业

37

眼科

眼科

临床

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38

耳鼻咽喉科

耳鼻喉(头颈外科)

临床

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39

皮肤与性病学

皮肤与性病

临床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40

职业病学

职业病

临床

职业病专业

41

放射医学

放射医学、介入治疗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2

超声医学

超声医学、介入治疗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3

核医学

核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4

肿瘤放射治疗学

放射肿瘤治疗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5

临床医学检验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46

心电学

心电图技术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7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学

脑电图技术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8

功能检查

*可对应任一考试专业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9

病理学

病理学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50

全科医学(临床类别)

全科医学

临床

全科医学专业

51

急诊医学

急诊医学

临床

急救医学专业

52

康复医学

康复医学

临床

康复医学专业

53

预防保健

妇女保健、儿童保健

临床

预防保健专业

54

预防保健(公共卫生

类别)

妇女保健、儿童保健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55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临床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妇产科

56

重症医学

重症医学

临床

重症医学专业

57

疼痛学

疼痛学

临床

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58

口腔内科

口腔内科  

口腔

口腔专业

59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

口腔专业

60

口腔修复

口腔修复  

口腔

口腔专业

61

口腔正畸

口腔正畸  

口腔

口腔专业

62

口腔全科

口腔医学  

口腔

口腔专业

63

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64

营养与食品卫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65

少儿与学校卫生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66

放射卫生

放射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67

卫生毒理

卫生毒理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68

疾病控制

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地方病控制、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69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70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7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可对应任一公共卫生类考试专业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72

生物统计

*可对应任一公共卫生类考试专业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73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74

精神卫生(公共卫生

类别)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75

中西医结合医学

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妇科 、中西医结合儿科、中西医结合外科 、中医骨伤科 、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 、针灸科 、推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肿瘤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76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中医肿瘤

中医

中医专业

77

中医妇科

中医妇科

中医

中医专业

78

中医儿科

中医儿科

中医

中医专业

79

中医外科

中医外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0

中医骨伤科

中医骨伤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1

中医皮肤科

中医皮肤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2

中医肛肠科

中医肛肠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3

针灸

针灸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4

按摩推拿

推拿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5

中医五官科

中医眼科、

中医耳鼻喉科  

中医

中医专业

86

中医康复

*可对应任一中医类考试专业

中医

中医专业

87

中医治未病

*可对应任一中医类考试专业

中医

中医专业

88

全科医学(中医类别)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中医

全科医学专业

89

中药学

中药学

90

医院药学

医院药学

91

临床药学

临床药学

92

护理学

护理学

内科护理

外科护理

妇产科护理

儿科护理

中医护理

93

助产学

妇产科护理

94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95

卫生检验技术

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

96

心电学技术

心电图技术

97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

技术

脑电图技术

98

病案信息技术

病案信息技术

99

高压氧治疗

*可对应任一考试专业

100

营养

临床营养

101

功能检查

*可对应任一考试专业

102

医学实验

*可对应任一考试专业

103

输血技术

输血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放射医学技术

105

超声医学技术

超声医学技术

106

核医学技术

核医学技术

107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放射医学技术、

医学工程

108

病理学技术

病理学技术

1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10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111

消毒技术

消毒技术

112

卫生信息技术

*可对应任一考试专业

113

卫生工程

医学工程

114

卫生管理研究

115

医学研究

116

心理治疗技术

精神病

备注:1."卫生信息技术"专业对应的考试专业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高级卫生专业资格考试专业,也可参加信息、工程专业对应级别的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视同高级卫生专业资格考试。

   2.专职从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岗位工作的非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可按照现专业执业类别与范围申报。

3.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业、考试专业参照以上对应关系申报。


附件3

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用户名:               

条形码:

确认考点: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报考信息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

现职称名称

取得时间

现聘任职称名称

聘任时间

拟申报专业

拟申报职称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教育情况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毕业专业

毕业学校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从业年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   编

地    址

备注

本人承诺:本人已仔细核对上述报考信息,并对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报名点审核意见

考点审核意见

               (公章)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生成,考生打印签字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