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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9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3-10-12 09:12:5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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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监督二函〔2023〕66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3〕7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9月,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对6间医疗卫生单位、11家学校、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2间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医疗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方面。重点检查了医疗卫生方面的医疗机构资质管理、医疗卫生人员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文书管理、临床用血管理等情况;传染病防治方面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二、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对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和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消毒过滤设施配置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以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方面。就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截至9月30日,我市对6家6户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医疗卫生监督3间,合格单位3间,合格率为100%;传染病防治监督3间,合格单位3间,合格率为100%;在对11家学校和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共12间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合格单位5间,合格率为41.7%;在国家双随机专项检查抽取的2间用人单位中,合格单位1间,合格率为50%。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本次监督检查结果给予公示如下:


序号

被抽检单位

抽检类别

抽检结果

不合格事项

处理情况

1

韶关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传染病防治

合格

——

——

2

韶康医院

传染病防治

合格

——

——

3

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

传染病防治

合格

——

——

4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卫生

合格

——

——

5

涵美医疗美容医院

医疗卫生

合格

——

——

6

欣华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卫生

合格

——

——

7

韶关市武江区红星小学

学校卫生

不合格

教室课桌椅配置

行政处罚

8

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中心小学

学校卫生

合格

——

——

9

韶关市第三中学

学校卫生

合格

——

——

10

韶关市黄岗小学

学校卫生

合格

——

——

11

韶关市武江区华泰小学

学校卫生

不合格

教室采光设置

行政处罚

12

韶关市武江区西河学校

学校卫生

合格

——

——

13

韶关市第九中学

学校卫生

合格

——

——

14

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小学

学校卫生

不合格

教室采光设置

行政处罚

15

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中心小学

学校卫生

不合格

教室采光设置、课桌椅配置

行政处罚

16

韶关市浈江区实验学校

学校卫生

不合格

教室采光设置

行政处罚

17

韶关市浈江区陈江学校

学校卫生

不合格

教室照明灯设置

行政处罚

18

江湾镇良坑村供水工程

生活饮用水  卫生

不合格

1、未设置消毒过滤设施

2、未设置专门供管水人员

3、未能出示供管水人员健康证

责令整改

19

韶关市中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卫生

合格

——

——

20

韶关市绿洁矿石粉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

不合格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行政处罚


  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已依法依规进行了相应处罚,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助力国家卫生健康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