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监督二函〔2023〕66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3〕7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9月,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对6间医疗卫生单位、11家学校、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2间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医疗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方面。重点检查了医疗卫生方面的医疗机构资质管理、医疗卫生人员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文书管理、临床用血管理等情况;传染病防治方面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二、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对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和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消毒过滤设施配置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以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方面。就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截至9月30日,我市对6家6户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医疗卫生监督3间,合格单位3间,合格率为100%;传染病防治监督3间,合格单位3间,合格率为100%;在对11家学校和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共12间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合格单位5间,合格率为41.7%;在国家双随机专项检查抽取的2间用人单位中,合格单位1间,合格率为50%。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本次监督检查结果给予公示如下:
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已依法依规进行了相应处罚,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助力国家卫生健康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