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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17 10:40: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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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韶关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精神,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2022年9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局制定了《韶关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以模范机关创建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工作要求,对全局开展主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10月,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召开了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聚焦“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多个战略部署,要求巩固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领导,提升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运行质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思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了学习。参会人员围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内容开展研讨,会议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带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担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动抓、合力抓、层层抓的工作局面。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局党组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规守规。各党组成员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与党建其他工作一同部署、抓好落实。

  (三)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各类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我局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每次作出决策前均由法规部门对合同、文件的制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请示报告。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制定完善了局法律顾问制度,对涉及法律法规的事项,均要求律师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后才提交局务会及工委会审议。2022年,我局聘请了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合同期内审查合同及文件33份,为我局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风险防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0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5件),共办理政协提案25件(其中主办17件,会办8件),政协意见2件。局机关领导干部不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编制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考试和证件审核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11月,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中观看庭审直播视频,使大家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学法、懂法、执法的自觉性。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通知公告等,也要求直属各单位市疾控中心、粤北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和文章,解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2022年4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印发了《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围绕“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的活动主题,以线上和线下的宣传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周活动。8月,我局联合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我局以“12.4”国家宪法日为节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对宪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程序、时限进行了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减少审批科室和工作人员的权限。其次通过对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系统中79项行政许可多次信息录入和修改,完成了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要求。通过一段时间的磨合运行,目前所有许可事项运行均已达到标准化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将7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通过充分授权,减少内部流转环节,窗口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项目批准文件、证书的印发,绝大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审批,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6月,我局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韶关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从6月至2023年2月,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优化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的营商环境。7月,市委卫生健康党工委(市卫健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了《韶关市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市卫生健康系统提高了关于打造亲商便民开放包容营商环境的认识,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树立了积极作为、热心服务,真心实意帮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的意识。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我局开展了对《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我局征求了多个部门的意见,召开了座谈会,公开征求草案意见,形成《办法》(送审稿),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我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印发《办法》。上述情况表明,我局正以实际行动推进政府治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7-11月,我市(含各县、区)卫生监管部门联合疾控中心对本年度监督抽查任务展开监督检查。全市各专业参与执行“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有545家,完结率达到100%。其中,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对“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抽取的39间游泳场所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监督检查结果给予公示。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水质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已立案处罚,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整改。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严格按照《卫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予以转发,实行柔性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我局办结了一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后,当事人以经济困难为由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经核查,当事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形,我局遂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批准该当事人分期缴纳罚款。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市卫生健康系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包括:1.完善应急预案。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编制形成多个传染病类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关技术辅助文件,共收编汇总应急预案、方案151个(其中国家级46个、省级46个、市级45个、市疾控中心14个),共涉及事件类型7种、传染病病种12种。2.建立疫情值班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情处理制度、疫情流调制度等一系列的应急处置规章制度。3.完善急性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市、县两级疾控中心持续开展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为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每月对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组织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风险评估。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众多,我局一直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分别于2022年3月1日、5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律法规均涉及到行政执法问题,我局以“双周讲坛”为平台,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市卫生监督所学习了《医师法》,又在行政处罚重大案件讨论会上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另外还邀请顾问律师为局机关干部讲授《行政处罚法》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以召开放射卫生管理工作会议为契机,通过案例详细解读了放射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2022年,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55宗,罚款金额556700元,没收金额21959元。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至2022年10月底,我局“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完结率达到100%,完成了国家任务。

  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粤北区域医疗高地,支持粤北人民医院在创建省级高水平医院基础上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投资3亿元,完成重症监护病房升级改造项目和医学研究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市第一人民医院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启用荧光原位杂交技术实验室,完成高级卒中中心建设。支持市中医院创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加快推进市中医院新院项目建设进度。

  3.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形势风险研判,做好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常态化监测工作,保持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处置突发聚集性疫情。持续安全有序组织开展全市新冠疫苗接种接种工作。按照省的部署,持续提高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强化哨点灵敏监测,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落实发热门诊就诊者、入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的全员筛查,零售药店全面做好退热、咳嗽等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确保发热门诊、诊所、药店等“哨点”及早发现感染者。加强隔离点管理,对来、返韶密接人员按规范进行管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因在于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学习力度还不够大,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2023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抓手,牢牢把握法治在保障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规范,在法治化基础上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政务服务信息保护机制,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位。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依托法制监督平台,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