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投资促进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
(二)负责拟订本市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开展投资促进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制定本市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市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和专题推介,推动全市招商资源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
(四)承担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对接、咨询、考察、研判、洽谈等工作。统筹指导有关单位、县(市、区)等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招商投资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落地机制,负责收集、分析、协调解决项目落地有关问题。负责跟踪服务落地项目。统筹招商引资项目流转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准入及审议工作,以及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认定。
(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业务培训。统筹、指导和管理市级驻外招商队伍。
(八)负责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收集、汇编、发布重大招商信息。
(九)建立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考评体系,制定监督检查、考核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