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韶关市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商务局联系。(联系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806房;邮编:512002;电话:8883451;传真:8876021。)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商务领域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对照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商务领域行业管理、示范创建等方面工作信息129条。我局持续推进全过程公开,从政策宣传推广、需求信息摸底、消费补贴申请等方面着力,让政策落实到位利民惠民,激发消费活力。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明确工作人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自查,确保准确无误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市政务公开办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合理整合目录层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各科室责任,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健全日常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信息公布后,消费者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投诉较多,出现占线未能及时接听情况。我局增派人员确保及时处理,利用媒体平台,多维度,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加强与12345热线对接,耐心答疑解惑、回应公众关切,抓紧受理审核发放补贴,确保以旧换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韶关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