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韶关市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商务局联系。(联系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806房;邮编:512002;电话:8883451;传真:8876021。)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紧扣商务工作特点,及时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主要涉及商务领域行业管理、示范创建、促消费、资金申报分配等方面工作。我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公布商务工作成效,推进全过程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自查,确保准确无误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将原门户网站完成关停迁移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运行,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指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明确工作人员。落实自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按规定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检查栏目更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做好内部工作分工协调,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网站8月关停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运行后出现历史信息附件失效,原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取消后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相应活动不够便利等问题。我局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解决修复了问题,借助相关渠道开展公众更加广泛参与的民意收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