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广东省家电促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商务建函〔2022〕261号)及《韶关市2023年省级家电促消费业绩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韶商务函〔2023〕2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初审、第三方评审、相关市直部门会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市商务局确定了2023年省级家电促消费业绩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并已于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期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进行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将按程序把奖励资金拨付到有关企业。
附件:韶关市2023年省级家电促消费业绩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