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我局按照再生资源(可回收物)的不同特点,草拟了《韶关市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swjmyglk@126.com
二、信函: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7楼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三、电话及传真:0751-889158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5日
韶关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