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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6:49: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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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韶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依法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 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韶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单审查制度,按要求及时依法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由专人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能全面、及时、准确。

  202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共86条,其中,规章文件信息5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50条,业务工作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7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6条,其他信息(通知、公告、公示)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各方面均有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更新的速度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丰富和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完善收集、整理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探索使用信息公开新渠道。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于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积极主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