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韶医保规〔2022〕2号)于2022年12月发布,2023年1月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即将于2025年底到期。为了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异地就医管理和异地就医待遇,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对异地就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对《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提前修订。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
(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3号)
(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8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具体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第三章是异地就医待遇标准、第四章是就医服务管理、第五章是附则。其中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调整未按规定办理就医备案和转诊人员报销比例。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未经转诊的人员,在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由原来的降低20个百分点调整为降低25个百分点。
(二)明确承诺制办理备案具体规定。提供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一是未补齐备案材料前回参保地就医的,由原来降低20个百分点调整为降低25个百分点。二是备案有效期由原来的长期有效调整为最长1年有效。三是未履行承诺事项,再次使用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将不予受理。
(三)明确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就医规定。在校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的异地就医,由原来的归口异地长期工作类型调整为归口异地长期居住类型。
四、主要目标任务
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统筹区以外就医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权益,优化提升外出就医医保经办服务质量,提升就医便利性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是已在或拟在韶关范围以外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二是因病情治疗需要转诊至韶关范围以外的人员;三是自行前往省外就医的人员。
问题2:如何办理异地就要备案?
一是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等微信小程序办理;二是可在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问题3:如果已经在异地住院了,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
一般应提前办理。也可以在出院前补办理备案,将备案的起始日期填写为入院的当天。
问题4::异地就医和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样吗?
一是使用异地户籍、异地居住证、外派异地工作证明、学生证等材料办理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在异地就医和在韶关就医均不降低报销比例。
二是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在异地就医不降低报销比例,回韶关就医降低25个百分点。补齐相关材料后,在异地就医和韶关就医均不降低报销比例。
问题5: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其他医疗保障待遇在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待遇均可在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结算,无需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
问题6:在异地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备案怎么办?
参保人因突发疾病急诊入院的,由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相关接口传输有关急诊标志即可,视同已备案。
问题7:在异地就医忘记带社保卡怎么办?
除了社保卡,医保报销还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等个人有效凭证办理。
问题8: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要注意什么?
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应尽快补充提供相关备案材料,未补充提供材料前,回韶关就医降低报销比例25个百分点,且以后不能再次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