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南雄市、仁化县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等七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南雄市人社局、仁化县人社局及时将文件传达至参加上述七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的相关医疗机构,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采购周期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到2028年12月31日,其中首年采购期至2027年5月30日;
2.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1年;
3.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到2028年12月31日,其中首年采购期至2027年5月30日;
4.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其中首年采购期至2027年5月30日。采购周期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三、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等七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