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参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3.81万人,生育保险43.9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2.31万人。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情况
2025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573元/月,下限为4915元/月。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贴标准为700元/人·年。
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保费政策,单位缴费费率由5.5%降为5.0%,个人缴费费率2%保持不变。其他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5%缴纳,在职人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的5%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缴纳。
三、基金收支情况
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22.92亿元,完成预算101.25%;统筹基金支出21.08亿元,完成预算98.31%;统筹基金当期结余1.84亿元,统筹基金可支付月数约27个月。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06亿元,完成预算101.29%;基金支出23.87亿元,完成预算101.26%;当期结余0.19亿元,基金可支付月数约7个月。
四、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情况
(一)2025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待遇人次共402.26万人次,其中:普通门诊280.60万人次,普通门诊次均费用178.42元/人·次;门诊特定病种102.59万人次,门诊特定病种次均费用342.39元/人·次;住院19.07万人次,住院次均费用9761.63元/人·次。
(二)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待遇人次共494.66万人次,其中:普通门诊252.26万人次,普通门诊次均费用54.61元/人·次;门诊特定病种193.07万人次,门诊特定病种次均费用282.28元/人·次;住院49.33万人次,住院次均费用6485.67元/人·次。
五、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
2025年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4068人,其中办理转入518人,转出3550人。
六、签订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全市签订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257家,签订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97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