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我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六楼,邮编:512028,电话:0751-8313186,传真:831321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医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全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统筹“韶关医保”微信公众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多元化公开医保政策。2024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韶关医保”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427篇,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6项。
(二)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市医保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宗,均为自然人申请,并按要求予以答复。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向市司法局请示报备,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底线,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内容审核发布制度。全力打造以“韶关医保”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对平台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内容导向性等进行重点巡检,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三审三校”内容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健全意识形态审核和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所发布内容逐字校对,确保所有上网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做好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协调指导本系统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政策的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深化公开层次,优化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方便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