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10日,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协调督导和整改任务的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关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各科室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制定印发了《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123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严格标准要求,务求整改实效。党组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目标,直面问题矛盾,努力推动从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提出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办法措施。党组成员始终把整改责任担在肩上、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严督实导、全程参与,与相关责任科室共同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对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4月13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台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6月10日,已完成整改事项34个,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事项1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真抓实干,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站位高度不够,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一)对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1.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党组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印发了《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截至6月10日,已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7次,开展主题活动3次。制定《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明确2021年中心组重点学习的15个专题。2021年上半年已对照学习计划共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6次。四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精神,传达学习2021年全国医保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全市医保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
2. 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融会贯通不够”的问题。一是党组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组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二是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时间安排等事项,2021年上半年已召开集中学习会6次。三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改革任务措施11条,部门自身改革重点任务3条,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以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核心,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27项年度重点工作。
3. 针对“主题教育不认真、走过场”的问题。一是4月13日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由存在个人检视材料高度雷同问题的干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意识,端正态度。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对在缺漏的专项学习内容重新进行学习并研讨。三是对《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列出了整改清单,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对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坚决”的问题
1. 针对“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举措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乡村振兴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的工作,确保脱贫不脱政策。二是重新明确机关文件拟办公文流程,提高局机关办文工作质量,2021年上半年,对涉及乡村振兴的2份重要文件进行了学习部署。三是积极开展制定2021年度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前期调研、拟定草案等工作。四是将全市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市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一站式”结算。五是切实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交换信息,做到五保户等特殊人群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六是切实落实帮扶措施,市委挂牌督战的1100人已全部由政府资助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七是对历次审计中发现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再次进行了逐一核实,各项问题得到全面落实整改。
2. 针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对特定品种允许自主议价采购。要求医疗机构将自主议价采购信息及时上传采购平台。二是要求医疗机构自行线下采购必须向医保部门报备。确实因为临床所需而在采购平台均无法线上采购到的,必须向医保部门报备线下采购的相关信息。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线下采购的监督抽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医药采购各项规定。将公立医疗机构应当通过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等相关内容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年底结合医保年度考核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四是加强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规自主议价采购行为,认真进行摸底调查和开展重点督查。对违规自主议价采购比较严重的医疗机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实地进行督办,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3. 针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结合我市医保经办工作现状,积极谋划医保经办机构改革工作。以党组名义再次拟定关于组建医保经办机构的请示。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向市委、市委组织部汇报医保经办机构改革情况,牵头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将推进医保经办改革纳入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加快推动组建医保经办机构。三是明确医保经办机构组建后1个月内完成医保经办事项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三)对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 针对“工作谋划缺乏主动积极性”的问题。一是党组带头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医保经办业务未划转前,积极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协调解决医保基金监管、待遇保障落实、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7个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部门协商机制,提升工作效率。联合市公安局、卫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印发建立韶关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文件。三是充分发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作用,完善部门间沟通交流机制,为医保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决策分析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保障支撑。
2. 针对“医保基金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大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建立韶关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机制,加大查处惩戒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深度和力度。二是广泛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解读。4月以来,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政策信息27条,刊登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专题、系列报道23条,制作宣传专栏484个,张贴宣传海报12.16万份,派发宣传资料13.61万份,组织举办集中宣讲会共9场,参加人数近1000人。三是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再次拟定增设基金监管科室的请示,争取尽快增设基金监管科室,增强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四是根据省医保局的部署,组织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开展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2021年上半年,共组织检查定点医药机构 625家。五是计划委托具备独立性的专业机构,组织开展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监督检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六是组织医保经办部门开展集体谈判协商并指导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2020-2021年度协议签订,确保协议管理履行绩效。七是完成对审计发现的三项违规问题的处理,已由社保经办部门追回全部违规资金并对相关参保人和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处罚。
3.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深刻领会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等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三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纪要的要求。四是认真整理、归档党组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会议重要议题附件等档案材料,定期对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的问题
1. 针对“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深”的问题。一是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工作要点》《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爱国教育片、开展主题党课、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提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素养。2021年上半年,开展主题党课2次,主题党日6次。二是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细化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认真研究医保政策宣传问题、干部思想动向等问题。三是将意识形态调研工作纳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明确由党组书记带队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党组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调研不少于1次。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结合实际工作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情况,接受监督和批评,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推动工作的全过程。
2.针对“保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通过“双周讲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保密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局机关保密员参加市委机要和保密局的业务培训,提升保密员工作能力。三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全面开展年度保密工作自查自纠。
3. 针对“舆情研判处置机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组建医保系统舆情信息员队伍,分类分级做好突发舆情监测。二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明确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医疗保障舆情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医保领域舆情收集及分析工作,为医保舆情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方面问题:“四风”问题整治不严,遵规守纪方面存在不足
(一)对于“勤政为民服务做得不够”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的问题。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论述。在4月1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针对作风不够务实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制度》,对调查研究进行常态化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2021年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调研内容,制定年度调研工作清单,明确调研课题、分工及调研安排,提出调研要求。四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联系县(市、区)局制度》,明确党组成员联系的县(市、区)局,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的县(市、区)局调研不少于2次。五是完善党组谈心谈话制度,明确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的中层干部和普通干部每年谈心交心不少于4次,并认真做到谈话记录。2021年上半年开展谈心谈话16次。
2. 针对“便民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在局机关组织开展宗旨意识教育。2021年上半年,开展主题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二是加快推动组建医保经办机构,结合国家医保信息化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完善全市医保网上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提升电子医保凭证的激活率,截至2021年5月,全市已有95.6万参保人完成电子医保凭证激活,激活率达31.9%。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完成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信息、办事指引的制作公示,对各间办公室进行挂牌,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政风活动,明确活动重点工作任务,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评议。
(二)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 针对“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的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对《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明确对没有事前审批的接待事项一律不给予报销,对没有费用结算明细资料或会议费、餐费支出超出会议接待协议金额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负责公务接待和会议组织经办同志开展谈话教育。通过“双周讲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补充规定》,提高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通过“双周讲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杜绝随意调派公车出行的现象。
2. 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补助”的问题。一是对“违规报销差旅补助”问题进行了整改,清退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二是由局财务人员负责对机关差旅报销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财务人员、分管领导把好审批和审核的关键环节,杜绝出现违规领取补贴情况。
3. 针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要求开展自学,进一步提高规范办公用房意识。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办公用房超标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对超标办公用房问题立即予以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每年定期开展机关用房情况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4.针对“厉行节约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对购买的小冰箱进行封存,采取由个人购买进行处置。三是由局办公室制定平板电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平板电脑使用事项,确保体现移动办公用途。
5. 针对“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由干部职工购买个人使用的折叠床,对无人购买的折叠床统一由办公室回收,并建立台账,统一管理。二是由资产管理员对机关采购物品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物品台账,杜绝出现违规支付情况。三是对《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不得购买任何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物品,坚决不采购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物品。
(三)对“财经法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预算执行缓慢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全体人员预算执行进度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识。二是认真制定2021年机关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进度,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影响预算执行率的困难,确保预算执行率达到市财政局要求。三是做好2021年“医保医师考试”前期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明确2021年“医保医师考试”分上、下半年两期举办,认真测算预算经费,确保预算顺利实施。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管理。二是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系统入账和调拨工作,该资产已于4月26日调拨至市税务部门。三是由资产管理员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切实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及时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登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3.针对“财务报账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讲解会议费的报销流程,提高全体人员会议签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由分管局领导对有关会议经办同志进行谈话教育。由机关财务人员对会议报账材料进行全面组织核实,明确今后对没有会议签到表的会议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进一步强化把关意识,要求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审批责任要求,要求机关财务人员建立定期提醒制度,增强项目结束后及时报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三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担当不够,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存在差距
(一)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发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及时拟定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并按程序提交局领导审签印发。三是制定落实《韶关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工作实施清单,有序开展“三会一课”等。2021年上半年,召开支部大会6次,支委会议8次,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
2.针对“党建工作制度照搬照套”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督导。二是局机关支部重新修订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制度汇编》,明确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机关支部文件起草、审核制度,由支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照搬照套现象。
3. 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专题听取支委关于党费收缴工作情况报告,明确2021年机关党员党费交纳标准。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费交纳要求,每月定期公示机关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确保交纳工作规范到位。三是对支部党费交纳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切实落实整改。四是局机关党支部制定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收缴要求和工作责任。
(二)对“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违规设置任职资格条件”的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二是强化对职级职数管理使用,建立职级公务员管理台账和花名册,做到职级底数清、职级干部情况明。三是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杜绝违规设定条件情况出现。四是组织完成2020年度局机关“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认真汇总在“一报告两评议”中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党组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2.针对“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干部选人用人导向。二是重新修订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规程》,明确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要求人事干部熟练掌握和应用。三是严格执行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规定。严把入口关卡,征求纪检、计生、保密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为综合研判提供参考。四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全程纪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避规定,确保干部选拔工作严肃认真。
3.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对《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二是党组部署开展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开展了整改。三是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的原则要求和程序步骤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三)对“干部档案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针对“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党组会议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治理“回头看”,认真梳理排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细化管理台账。完成机关10名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和“回头看”工作。三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进行规范细化。四是积极选派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人事业务工作专题培训,派出人事干部前往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学习干部档案管理方面先进经验。
2. 针对“重要档案材料缺失”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审核制度,确保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认定准确。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完成机关10名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并按照要求准确审核重要信息、补齐重要材料、规范填写内容。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教育,选派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人事档案专题培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
3.针对“档案材料制作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进行规范细化。二是对机关干部个人档案再次进行复审,完成机关10名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三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员在岗教育,积极加强和市委组织部人事档案室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水平。
(四)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担当不够”的问题
1.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重新明确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4月7日,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认真谋划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对活动方案进行研究审定,制定活动清单,对标对表逐项落实,确保教育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年度“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研讨。
2. 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党组书记与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深落细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间主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1年上半年,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间开展谈心谈话8次。
3. 针对“风险防控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医保基金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方案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做实医保基金监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二是制定印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问题意识。三是8月底前,完成2021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形成科室和重点岗位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四是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争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工作提醒函》落实工作,2021年上半年,及时研究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工作提醒函》3份。
三、注重转化,驰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医疗保障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党组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强化督促指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在各个领域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机关每名党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中。坚持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二是锲而不舍加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制度建设成果,毫不松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扎实推进医保重点改革,高质量落实好全年工作任务,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的胜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8313129;电子邮箱:sgybjbgs@163.com;邮政地址: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 512028。
中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