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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10:42: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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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完善行政服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关职能单位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社会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的建设、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窗口业务操作规程;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受理对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协同审批,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组织联合审批、集中办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办代办工作;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协调科、督查科和热线管理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韶机编发〔2017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副职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截至201712月中心编制内实有人员17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根据《韶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38号)和市编委会20085月会议纪要(5)第二十六条要求,中心聘用了5名代办人员,财政每年按4.3万元/人下拨经费,在基本经费的其他人员经费中列支,没有编制。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市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升级完善工作,在市级全面推广应用一门式一网式系统平台。力争201812月底完成在各县(市区)、镇(街道)、村(居)推行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继续推进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推进事项同办联办,探索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管理和服务机制,搭建起政府与市民沟通的“连心桥”,为社会各界提供“听得见”的政务服务;认真做好中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计划做好中心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工作;按照计划做好中心本部门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积极配合市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44.57万元,比上年增154.20万元,增幅22.34%,主要原因是一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2016147号)要求,升级改造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是按照我市创文工作的要求和测评标准,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以2010年财政下拨人员服装的标准2000/人(夏、冬各两套),约194人所需38.8万元(每两年更换一次),保障进驻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约194名着装整齐,提高政府办事大厅整体服务形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4.57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44.57万元,比上年增154.20万元,增幅22.34%,主要原因是一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2016147号)要求,升级改造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是按照我市创文工作的要求和测评标准,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以2010年财政下拨人员服装的标准2000/人(夏、冬各两套),约194人所需38.8万元(每两年更换一次),保障进驻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约194名着装整齐,提高政府办事大厅整体服务形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44.57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84.5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5.53%,比上年增46.20万元,增幅13.66%,原因是2018年预算较2017年预算增加1名副科级干部,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增加;2018年住房维修基金预算增加,原2017年住房补贴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津贴未纳入部门预算,从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60.0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4.47%,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108万元,增长30.68%,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制作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工服项目,二是增加了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综合服务项目经费。其中:001项目2018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专项经费130.6万元,比上年减69.40万元,减34.70%,原因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话务平台2017年中心经市政府请示批准,从服务外包中国电信搬回中心办事大厅三楼,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劳务派遣公司,招聘话务员;002项目2018年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工服经费38.80万元,按照我市创文工作的要求和测评标准,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主要用于制作窗口人员工作服;003项目2018年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维护费122.0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用于行政服务大厅日常工作开展及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004项目2018年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综合服务项目经费168.60万元,比上年增138.6万元,增462%,主要用于升级完善市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3.21万元,比上年增3.01万元,增幅6%,原因是增加了专用材料费用和一般设备购置费用。其中办公费5.0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71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2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3万元、电费0.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费用28.0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5万元,增25%,原因是现公务用车自2003年使用至今已达近15年,车辆保养维护次数增加,预算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5万元,减33.33%,原因是公务次数下降。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3.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6.2万元,减8.12%,其中:货物类采购6.86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76.3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225.20万元,主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共744件,其中,通用设备共439件,增309件,占固定资产92.66%,共208.68万元,增124.2万元,增幅147.02%,原因是“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增添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共7件,增2件,占固定资产0.78%,共1.76万元,增0.16万元,增幅10%,原因是“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增添了专用设备;家具298件,增21件,占固定资产6.56%,共14.76万元,增2.03万元,增幅15.93%,原因是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增添了群众休息等候的桌椅。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维护、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综合服务等4项工作,实施3个项目,总额为421.2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元,支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