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及政府采购规定要求,拟采购2024年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述及要求
为保障市政务服务大厅及中心行政管理机构楼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等正常运行,现采购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服务场所及服务内容
1.服务场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23栋及24栋。
2.服务内容:
(1)负责我中心内基建零星维修项目。
(2)须根据中心提出的需求,做到五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包料”。
(3)维修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4)须积极配合中心指派的临时任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报价密封后加盖单位骑缝章,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四、报价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公司应将报价文件作密封处理,并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前送达至: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23栋205室。
联系人:车蓉蓉,联系单位:887783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未作密封处理或者逾期送达报价文件将作被拒绝。
五、评审办法
我中心将选择符合采购要求的价优者作为本项目(设备)供应商,我中心将主动联络符合条件公司洽谈,未被择优选用公司的材料恕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