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我局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服务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落实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信息93条;通过“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按更新频率要求推送原创信息344条。二是落实依申请公开。2022年,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收到4件公众提交的公开申请,均已办结。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主题设置。加强“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管理,提升信息发布关注度。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力度。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在“韶关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日常工作,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还存在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丰富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努力改进不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抓好制度建设。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各科室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韶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并分别于9月、12月填报分工实施方案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