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统计局 > 文件公告

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20-05-19 11:32: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大量有关我市二三产业的统计数据,是宝贵的信息资源。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课题面向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相关研究机构和单位,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三、课题题目及费用

      本次经济普查招标课题共3个,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招标课题题目参见附件1。

四、课题申请

      各投标单位可围绕“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题目”(附件1)进行申报,《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附件2)从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下载:韶关市统计局(http://www.sg.gov.cn/bmpdlm/sgstjj/wjgg/),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填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提交纸质《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寄到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题管理

      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韶关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中标课题进行统一管理。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组对课题投标、课题结项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评定结项等次。同时协助解决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课题成果要求

      课题负责人于2020年10月9日之前将研究成果(调研报告3万字以上)和成果摘要(5000至8000字)报韶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10份纸质版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研究成果未经韶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韶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发表的课题,应注明“韶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和“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课题”字样。

经评审合格的课题成果,由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结项证书,并向有关报刊推荐发表或编辑成册,供有关部门参考使用。

、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钟全球 邓慧玲 电话:8883653 8883552

      传真:8917001,Email:gd02jp@gd.stats.cn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9楼韶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邮编:51200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