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水务局 > 通知公告

曲江区首例!一水电站未执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被处罚2万元

时间:2024-05-29 16:47: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切实解决曲江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执行不到位问题,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环境,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折不扣完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落实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曲江区水务局印发实施《韶关市曲江区万站护流监督执法成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并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网格化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全覆盖检查,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打击水电站未执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违法行为。近日,区水务局对水电站未执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行为处罚2万元。

  2024年1月26日,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区水务局执法人员与技术人员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某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闸紧闭,未按照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泄放值泄放生态流量,导致枯水期河床裸露,执法人员立即取证,固定证据,并立即责令该电站打开闸门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对该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案开展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该电站积极配合,并表示认识到了不泄放生态流量对河流生态的不利影响,愿意接受处罚。根据《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或者超标准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区水务局对该电站做出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落实工作作为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审计等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自2022年起被纳入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广东省河湖长制考核以及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小水电站业主泄放生态流量的自觉性,严厉打击生态流量泄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已成常态。该案件告诫所有小水电站业主一定要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主动落实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泄放工作,莫作假,莫侥幸,踩线必被查。


相关文件: